山东枣庄,在唐宋时形成村落,因多枣树而得名枣庄。
明朝初年,朝廷允许民间开矿,鲁峄地区(现枣庄市中区范围)“乡民开山取石为磨、碾,挖井取煤作薪”。随着煤炭的开采,逐渐有移民迁徙到“峄北窑场”周围聚居。在各聚居点,人们或以姓氏、或以地物村志等取名作标。比较有名的村落有:金庄、三合庄、枣庄(因村头的一片枣林而得名)等。
民国元年(1912年),《中兴公司章程》正式施行,其中说明:“本公司总矿在峄县城北枣庄”。至此,枣庄地名在社会上才开始逐渐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