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已经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生(最迟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4.非学历教育在读研究生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能报考。
5.持境外获得的学籍、学历证书报考,须在复试报到前提交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报告。
6.已获学士学位(但未获硕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的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视为同等学力人员,需满足:
①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该专业或相近相关专业工作6年或6年以上;
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含两篇)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文章;
③修读过四门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学位必修课程成绩证明;
④外语要求六级通过或通过在职人员申请授予硕士学位外语考试;
⑤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专业主干课程;
⑥当年不得同时报考我校博士和硕士两个层次的研究生。
7.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8.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专家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