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性价格全称是风险中性定价理论,是指在市场不存在任何套利可能性的条件下,如果衍生证券的价格依然依赖于可交易的基础证券,那么这个衍生证券的价格是与投资者的风险态度无关的。这个结论在数学上表现为衍生证券定价的微分方程中并不包含有受投资者风险态度的变量,尤其是期望收益率。
风险中性定价理论是约翰·考克斯和斯蒂芬·罗斯于1976年推导期权定价公式时建立的。由于这种定价原理与投资者的风险态度无关,从而推广到对任何衍生证券都适用,所以在以后的衍生证券的定价推导中,都接受了这样的前提条件,就是所有投资者都是风险中性的,或者是在一个风险中性的经济环境中决定价格,并且这个价格的决定,又是适用于任何一种风险态度的投资者。
风险中性定价理论公式是:无风险资产的预期收益=不同风险资产的预期收益 P1(1+K1)+(1-P1)(1+K1)θ=1+I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