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人数国家规定是:小班每班人数为20-25名;中班每班人数为20-30名;大班每班人数为30-35名 。根据国家规定,全日制幼儿园每班应配设2名教师、1名保育员 。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应配设2名教师和2名保育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