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民科微服务小程序中,点击【我的】-【我的电子化系统】。
2、点击【护士电子化问注册信息系统】。
3、进入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首页,点击【业务申请】中的【延续注册】。注意:壹距离护士延续有效期截止日期三个月以上的,护士个人端“业务申请”中不显示“延续注册”功能。
4、填写问业务表单,填写完成后,提交保存,完成个人业务提交;
第二步:当前执业机构审核第三步:卫健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