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教师教龄优惠政策的时点为保持房改政策的前后衔接,切实保障教师职工的利益,对享受教师教龄优惠政策的时间,按照计算房改工龄的时间核定,即凡享受住房补贴并在1994年底前在教师岗位的,可按实际到1994年底从事教师工作的年限,凭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教龄证明,享受教师教龄优惠政策。
未满20年工龄的退休人员住房补贴的计发为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对不满20年工龄的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计发,按照杭政[2003]13号文精神执行,即按照退休人员实际工作年限与按20年计发标准的差额,按比例发放一次性住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