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治素质过硬,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实绩突出,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廉洁自律,作风扎实。
2、任城区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加工作时间满2年,时间截止到2021年3月31日;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度考核等次称职(合格)以上。
5、身体健康。
6、不存在负面影响或其他不适宜参加选派的情形。